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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永标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9.05.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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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孙永标:  主任、合伙人、党支部书记(全面负责本所各项工作;联系指导政府国企、刑事、投资并购、基础设施、建筑房地产、金融证券、公司、贸易等专业协作组)

教育背景

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、武汉大学法学硕士

  

 


 

工作简历:

19788月出生。19989月至20027月,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。2002年至2004年在安徽省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。2005年至2007年研究生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。2007年起任执业律师至今。现为安徽怀谷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合伙人、党支部书记。现或曾任合肥市人民政府、省国资委、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、合肥市房产局、蜀山区人民政府、肥东县人民政府、金寨县人民政府、蜀山区司法局、省高速地产公司、保利安徽分公司、东莞银行合肥分行等单位顾问律师。执业期间,完成多个大型项目运作,包括省内外多家大型企业投融资、并购与建设项目,全国大型基础设施项目,建筑房地产项目,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(IPO)、兼并重组等金融证券资本项目,公司及商业贸易项目等。参与地方性法规、规章及文件的制定、修改;举办多场大型专题讲座;办理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、疑难复杂的经济案件。多次应邀参加最高检、省市政法委及公检法司、全国及各省市律协等单位座谈、调研及论证会议,在行业发展、履职监督、律师惩戒、法规、规章的制定和修改、律师执业权益维护、执业环境改善等方面积极组织、参与和建言献策,并多次主导和发表主题演讲。曾与原最高院副院长景汉朝、原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及省市区主要领导深入交流律师工作;多次陪同省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接访和参与涉法涉诉信访;多次接受《安徽工人日报》专访、在省广播电台录制《法律在身边》节目及在安徽公共频道、安徽商报接受公益热线咨询等。曾荣获首届优秀青年律师、第三届十佳律师、律师“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示范岗”、“优秀共产党员”(2023年省优、20172019年市优)等称号。

执业证号:

 13401200810373075

 

发表论文: 

参编法学著作多部,主持科研课题多个,在国家及省级刊物公开发表论文多篇:(一)《中小企业“新三板”挂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——关于“新三板”市场法律定位、股份代持、信息披露及转板》(《第八届安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》);(二)《新常态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》及《以辩证的角度看待法治城市建设》(《首届合肥法治论坛论文集》);(三)《刑事诉讼法》与《律师法》的衔接问题研究——以律师会见权为例(《第四届安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》);(四)《我国“共犯关系”模式下片面共犯理论的合理性论证》;(五)《论片面教唆犯的刑事责任》;(六)主持基金项目《反垄断执法体制比较研究》;(七)主持基金项目《垄断犯罪问题研究》,发表《垄断犯罪立法基本范畴研究》;(八)参编《经济法概论》(姜发根主编,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);(九)参编《经济法》(张宽胜主编,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);(十)《数字时代法学教育模式的创新重构》(北理工)

 

社团活动:

全国律协十届惩戒委委员、省法学法律专家库专家、省委政法委稳评专家、省直政法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成员、省农业农村厅项目评估评审专家、省及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、省司教集团客座教授、法治安徽建设研究会理事、省律协十届代表、省律协十届会员处分复查委主任、省律协十届工程投资建设与房地产专业委副主任、合肥市政府法律顾问、合肥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、合肥市公安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、合肥市律协二届监事会副监事长、合肥市律协六届代表、合肥市政府效能建设监督员、合肥市房产局专家、合肥市委政法委稳评专家、合肥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专家、合肥市信访事项听证评议员、合肥市重点领域专项法律服务团成员、合肥等仲裁委仲裁员等。

 

专业领域:

政府国企、刑事、投资并购、基础设施、建筑房地产、金融证券、公司、贸易等

 

服务语言:

汉语、英语

 

电子信箱:

13866701126/18955197669;1027111532@qq.com

 




  

 


  
 








 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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